當公司倒閉了會啟動破產清算程序,依照破產清償順序清償債務。
1、破產費用、公益債務;2、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、傷殘補助、撫恤費用,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、基本醫療保險費用,以及法律、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;3、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;4、普通破產債權。
所以當得知企業倒閉了,應當立即采取行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。
比如及時向法院起訴并申請對公司資產進行財產保全。
法律依據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》第一百八十六條?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、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,應當制定清算方案,并報股東會、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。
?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、職工的工資、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,繳納所欠稅款,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,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,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。
?清算期間,公司存續,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。
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,不得分配給股東。
根據我國的《破產法》、《民事訴訟法》的規定,破產財產應當按照法定的順序進行清償。
首現是企業的破產費用,然后是企業拖欠的職工工資等,然后是拖欠 的國家稅金,然后才是對一般債權的清償。
如果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現一個順序的債務,那么后一個順序的債權就不能得到清償。
如果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債務, 那么按照債權的比例進行清償。
因此,對于五彩廣場的問題,應當是按照6:3:1的比例進行清償。
關于企業重組的問題,我認為很大的程度上并不是一個法律的問題,因此不在此進行答復了。
附相關的法律條文:
《破產法》 第三十七條 清算組提出破產財產分配方案,經債權人會議討論通過,報請人民法院裁定后執行。
破產財產優先撥付破產費用后,按照下列順序清償:
(一)破產企業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;
(二)破產企業所欠稅款;
(三)破產債權。
破產財產不足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,按照比例分配。
《民事訴訟法》 第二百零四條 破產財產優先撥付破產費用后,按照下列順序清償:
(一)破產企業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;
(二)破產企業所欠稅款;
(三)破產債權。
破產財產不足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,按照比例分配。